服务热线:

邮箱:

0530-5381255

菏泽律师网

菏泽市律师协会主办

侯圣文律师成功办理一起复杂疑难金融案件

作者:
admin
来源:
菏泽市律师协会
2020-03-01 12:00
浏览量

近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东诚维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圣文代理的中国银行菏泽某支行(以下简称菏泽中行)诉交通银行湖南郴州分行、冯某侵权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交通银行郴州分行、冯某共赔偿菏泽中行经济损失80余万元,菏泽中行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2015年8月,湖南郴州市民段某在交通银行郴州分行办理的银行卡被盗刷125万元,经公安机关侦查,该款系在冯某办理的菏泽中行pos机上进行的消费,而冯某在办理POS机后将pos机转交给一陌生人,其下落不明,该款项已无法追回。由于段某以不是本人消费为由否认交易,交通银行郴州分行按照中国银联《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的规定,要求中国银行提供证明交易关系的凭据。因无法提供,交通银行郴州分行要求菏泽中行退单,菏泽中行遂向中国银联提出了裁判申请。中国银联依照《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中“收单机构未按规则要求在复查信息中提供真实准确的商户机构或者地址,致使持卡人不能辨识商户”的规定,认定菏泽中行存在违规行为,裁决菏泽中行予以退单。

由于该案涉及到银行卡、POS机、银联清算、银联仲裁与诉讼等业务,涉及到银行卡的领卡人,发卡行,持卡人及pos机的收单商户,收单银行,结算银行等主体,法律关系非常复杂。侯圣文律师接受菏泽中行委托后,收集了大量的资料,对案件进行认真研究,在国内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侯圣文律师利用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分析研究案情,制定科学的方案,代理菏泽中行对交通银行湖南郴州分行及冯某提起了侵权之诉,其代理意见得到一审、二审人民法院的支持,并得到了法院支持,菏泽中行的正当权益依法受到了保护。



菏泽市律师协会 版权所有© 电话:0530-5381255 办公地址: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

鲁ICP备1400601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