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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律师协会主办

菏泽律师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活动

作者:
admin
来源:
菏泽市律师协会
2020-03-0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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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一行就《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来我市开展立法调研,市领导张新文、陈平、张伦、任仲义、杨晓玲分别参加相关活动。山东邦治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雅维作为驻菏省人大代表和律师代表参加了两个条例的调研活动。

在《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草案)》座谈会上,张雅维发言时表示,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对乡镇政府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为乡镇政府依法履职提供制度化、法治化保障,可以提高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治理能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作用。张雅维建议立法依据还应增加宪法依据,乡镇人民政府的性质应当予以明确,关于法律责任或责任追究缺乏操作性,应当予以细化。

在《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座谈会上,张雅维发言时认为:一是从政策政务环境上看,促进发展实招少,政策需落实完善,一些民营企业与国有大企业在有的方面还存在不平等现象,仍然存在不规范甚至歧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融资、市场准入及税费等方面。财税扶持政策惠及面窄,财政资金存在重企业规模、重大项目的情况,大量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得不到政策惠及;二是从营造法治环境上看,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环境需整治。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规范,执法处罚重、弹性大。在一些维权案中,民营企业赢了官司,输了感情,增加了成本,得不到相应的赔偿。因此,张雅维建议《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时,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注重打造高效政务服务和政府运行体系,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流程,在政企沟通、诉求处理、政务服务监督、政务服务评价等机制方面进行规定;二要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政策制定、法规政策公布和解读咨询、政策评估和清理、政务诚信等内容进行规定。

近年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大力推荐律师参政议政,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起草、论证、评估等工作。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参与立法调研活动以及《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稿的研究、讨论活动数十次,提出意见建议4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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